办事指南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三)《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五)《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房字〔2016〕14号)
(六)《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房字〔2017〕3号)
(七)关于转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建发字〔2017〕14号)
(八)《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济建发〔2018〕29号)
(九)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济建审字〔2018〕77号)
二、办理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暂定资质。
(一)一级资质条件如下: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 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条件如下:
1.取得三级资质2年以上;
2.近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
3.连续3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
4.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5.有职称或者注册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的6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了完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3%以下;
9.住宅项目相关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完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率达100%;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条件如下:
1.取得暂定资质2年以上;
2.近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 
3.连续2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 
4.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5.有职称或者注册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的3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了完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4%以下;
9.住宅项目相关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完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率达100%;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暂定资质条件如下: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
2.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3.取得暂定资质之日起1年内本市具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五)告知承诺制条件如下:
开发企业在办理新资质申请、资质延续或升级时,专业技术人员证件或社保、公积金缴纳期限暂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可选择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办理,缺项资料由开发企业在提出申请后6个月内予以完善。
三、申请材料
资质申报采用网上和书面材料形式报送,企业在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中行政审批系统专栏按要求原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后,企业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窗口进行核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一)新设立企业申请暂定资质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行政审批系统填报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5.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营、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花名册;
6.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1个月);
7.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报意见(注册地在章丘区、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的开发企业,由各县、区开发主管部门初审);
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方式企业提供)。
(二)开发企业资质延续、升级、核定等级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行政审批系统填报打印);
2.资质证书正、副本;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章程;
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一级、二级资质提供);
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或者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花名册;
7.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近6个月);
8.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级、二级资质:晋升一、二级资质提交近3年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延续一、二级资质提交资质有效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三级、暂定资质:提交近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一级、二级资质提供);
10.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11.项目所在地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投诉率、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无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证明;
12.近三年开发经营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13.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报意见(注册地在章丘区、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的开发企业,由各县、区开发主管部门初审);
1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方式企业提供)。
(三)变更资质证书(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申报表(行政审批系统填报打印);
2.股东会依据《公司法》做出的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决议(股东盖章签字);
3.变更后营业执照正、副本;
4.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查询单;
5.资质证书正、副本;
6.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报意见(注册地在章丘区、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的开发企业,由各县、区开发主管部门初审).
A.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提供:(1)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2)新任法定代表人简历;(3)涉及股权变更的需提供股权转让协议.
B.地址变更还需提供: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用房的,提交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